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有力遏制减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畅行秩序带来的影响,切实提升我县交通出行环境和城市品质形象,石柱交巡警将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 一、 整治重点: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噪声扰民、有牌证、有保险、戴头盔、靠右行、不酒后驾驶! 特别提醒: 1、驾驶蓝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持D、E、F照;驾驶黄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需持D、E照; 2、蓝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仅供驾驶员本人骑乘,不能搭人;黄色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可搭乘1人上路行驶。 二、整治区域 城区商圈、农村集镇、学校周边、餐饮聚集地、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飙车炸街”交通违法突出重点道路。
三、交通违法处罚措施: (一)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应处罚。 (二)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梯度处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驾驶员可选择梯度处罚,参加学习教育点义务劝导岗活动。即违法驾驶员在交巡警指导下开展劝导工作(劝导5名违法驾驶人)、朋友圈转发整治典型案例(积68个赞)、参与学习点学习(现场抄写道路交通安全法1遍)三种不罚款宣传教育,由违法驾驶员任选一项完成。
四、案例警示
在此,交巡警提醒:为了你和他人的出行安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来自: iPhone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