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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31 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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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全面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通告
为全面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树立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营良好的教育生态,现就有关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2021年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免试就近人学,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城区实行“三对口”人学办法,即学龄儿童父(母)的户口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不动产权证、预购商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实际居住地(查看该户连续最近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发票)一致。南宾街道和万安街道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子女和在县城内购房(有房产证和三个月以上的水电气发票)的乡镇小学毕业生由县教委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分配到县城初中学校就读。
二、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与楼盘销售挂钩,各中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新签订购买商品房获得入学资格的协议。
三、加大违规招生处置力度。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严禁”,进一步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査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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