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开飞机的北塔 于 2024-5-9 10:44 编辑
一、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5月7日-5月11日 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维护阶段 第二阶段:6月3日-6月7日 适龄儿童网上申报、录取阶段 第三阶段:7月20日前 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二、网上信息维护操作指引
方式一(电脑PC端)
2.电脑登录“渝快办”→选择“入学一件事”或“‘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 →选择“义务教育入学”→选择“智能导办”进入重庆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系统→登录渝快办个人账号→选择“石柱县”→点击“个人中心”→选择“新增子女”→填写相关问答,点击“确认”→使用手机上的“渝快办APP”扫描人脸识别码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完成信息维护;
3.点击“个人中心”选择“我的材料”,依次上传“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如是公(廉)租房租赁户,还须上传公(廉)租房租赁合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1)未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劳务合同、近六个月工资单;(2)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材料;(3)经商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户口簿、居住证。
方式二(手机移动端)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手机下载安装“渝快办”APP,点击“我的”,完成注册。
2.手机登录“渝快办”→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石柱县”→点击“个人空间”→点击“新增子女”→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完成信息维护。
3.点击“个人中心”选择“我的材料”,依次上传“适龄儿童所在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如是公(廉)租房租赁户,还须上传公(廉)租房租赁合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1)未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劳务合同、近六个月工资单;(2)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材料;(3)经商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户口簿、居住证。
温馨提示
1.家长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公(廉)租房租赁合同”等证件原件及图片;
2.在规定时间内,任选一种方式在“渝快办”上维护子女信息;
3.每日22:00至次日8:00将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无法访问,请家长合理选择时间进行操作。
来源:石柱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KDbMwbXBkpqHhcTjMdPv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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