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16:00分许,高四支石柱大队民警从监控中发现有行人上高速,点位为沪渝高速K1537+500进城方向,指挥室立即通知就近警力前往现场处置。 监控视频中看到一名男子从画面左下角树林进入高速,他多次进入主干道,时而站在路中央、时而躺在货车道,已经严重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途经车辆发现男子后及时避让,并未造成事故。情况十分危急,石柱大队民警接任务后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点位,于16:13分到达对向车道,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躺在路边的男子带离至护栏外安全区域。 事后民警通过走访附近村社确认了该男子身份,并将其护送回家,经了解,该男子患有先天性智力障碍,但行动能力较强曾多次离家出走,家中监护人年事已高无力监护。了解到该情况后,为杜绝其再次脱管上高速,石柱大队协调属地相关部门,将该男子送至三河养老院集中看护,并将其纳入行人综合治理重点人员库,加强后期监管。此外,民警告知高速一路三方相关情况,针对行人上高速事件引起重视,密切关注,及时修复沿线路段破损边网,排查封控区边网完整度,杜绝行人进入高速。 高速公路交巡警第四支队石柱大队民警提示: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将依法处以5-50元罚款。行人上高速危害极大,一是危害个人生命安全,行人在高速上很容易被来往车辆挂碰,极易发生严重后果;二是危害高速路行车安全,高速路车流较大、车速较快,一旦车辆躲避不及将引发连续交通事故,造成严重拥堵和生命财产安全损失。(文/图 刘垚 马攀成)
来源:重庆市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石柱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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