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6 日晚,九龙坡区大队值班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自己乘坐了一辆非法营运车辆,现在正停驶在红岩村隧道内。因为隧道里停车具有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找到了当事车辆,并带离隧道进行调查。经调查,驾驶员夫妻俩从忠县务工回城,想顺便载人分摊油费、过路费,于是在嘟啦拼车平台上发布了顺风车信息,标注忠县到重庆主城,合乘费用为50 元一人,可乘 3 人。两名乘客联系驾驶员,因为只有两人,所以费用谈到了70 元一人。乘客上车后立即就将费用转给了驾驶员,但是在车辆到达主城区后,乘客却反悔了,利用开关车门的方式逼停驾驶员并举报其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仔细调查、结合法律法规与上级文件精神,最终判定该车不属于非法营运:一是驾驶员发布的顺风车信息的平台只是信息发布平台,并非可以计算费用的专业顺风车平台,驾驶员设置的价格非平台通过计算后的合理价格;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该车并未长期往返通行该线路;三是通过行驶里程计算该趟行程的成本在 200 元左右,高于140 元的合乘分摊费用,不存在营利为目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为民排困解忧,得到了驾驶员夫妻俩的衷心感谢。两日后,驾驶员送来锦旗,感谢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谭律说法顺风车是分摊出行成本的共享出行方式,国家鼓励支持这种低碳绿色出行。同时,由于顺风车不属于营运客车,因此一些服务和责任不能等同于营运客车。从实践中看,部分乘客有把顺风车等同于营运车对待的趋势。除了乘客的认识偏差之外,也有部分“职业顺风车”的非法客运误导所致。交通执法部门除了要严厉打击借顺风车之名从事非法客运违法行为之外,也应切实维持顺风车的合法权益,为真正的顺风车车主服好务。同时,顺风车车主一定要注意收取的费用不能超过分摊的出行成本。否则,就可能像本案车主一样,被乘客举报非法客运。一旦被执法部门查实,将面临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建议顺风车车主上车时与乘客约定好基本的合同内容,比如接车和下车地点,费用多少、支付方式和时间、是否包括过路费等。一般车内有行车记录仪,对话保存即可作为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另外,作为顺风车乘客一定要选择真正的顺风车,不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除了传统的安全因素外,非法客运一般存在超时待客,要等其他人。还有就是费用高(相比真正顺风车),要赚钱。另外就是中途甩客、加价,以及由于乘客组成复杂需要绕道等。(来源谭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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