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捕时间及禁捕范围
重庆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禁止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重庆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每年3 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
石柱县内的东溪河、磨刀溪、龙河、沿溪河、跳脚石河、毛滩河、普子河均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
(二)禁用渔具及禁用方法
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张网、敷网、陷阱(插网陷阱、建网陷阱、箔筌陷阱)、钓具(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等)、耙刺、笼壶类别的渔具均属于禁用渔具。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