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石柱公益诉讼检察 于 2024-11-20 15:45 编辑
2021 年 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意见》,重点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严重、宗教势力渗透蔓延等问题整治。
一、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二、“村霸”的行为特征包括哪些?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农民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
(4)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和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5)对乡村干部不满,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者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物质财富操纵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安定团结的;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的。
三、扫除“村霸”黑恶势力有什么重要意义?
“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犯罪,严重侵害基层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是影响农村平安和谐稳定的“毒瘤”,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治的对象。依法从严惩处“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团伙,加大财产刑判罚力度,能够最大限度铲除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百姓安居乐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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