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脱保”一天发生事故,车主需自行赔偿吗?当爱车保险快到期时,大部分车主都会提前续保,但有部分粗心的车主,忘记续保时间或认为推迟几天再续保也没有影响。车险“脱保”,出了事故追悔莫及。近日,某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机动车“脱保”而由车主自行赔偿的交通事故案件。
2023年1月11日,被告曹某驾驶其车辆与陈某(搭乘胡某)驾驶的二轮普通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胡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胡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曹某赔偿其残疾赔偿金、医药费等各项损失530674元,胡某则要求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74259元。法院审理认为,曹某驾驶的车辆在2022年1月9日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期限至2023年1月10日24时止,该起事故发生在2023年1月11日,车辆此时已“脱保”一天。虽仅仅“脱保”一天,但曹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已经结束,陈某、胡某已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需要曹某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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