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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6 15: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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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柱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经查明,2022年8月23日14时许,陈某某在明知重庆市总林长令(第2号)关于加强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令,且当地党委政府、村委已进行相关森林防火宣传的情况下,在石柱县黄水镇洋洞村兴旺组小地名李家院子处山林内吸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乱扔,导致火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陈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造成损失,情节较重。经石柱县公安局批准,决定对陈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黄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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