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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8 14: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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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临溪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红阳村、前进村、南峰村本土人才各1名,前光村综合服务专干1名,共4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身体健康,热心基层公共服务,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三)截至2021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及存在其它明显不适合任职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至23日下午18:00。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临溪镇政府大楼306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可将报名所需各类证件扫描件发送至849807866@qq.com邮箱。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2.资格初审。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对应聘者的学历、有无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六、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第四名第五名分数相同均进入考察范围。因考察不合格缺额的,依次递补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石柱县临溪镇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聘用,其中本土人才与镇政府签订劳动协议,综合服务专干不与镇政府签订任何协议,直接到村任职。本次聘用工作年限最低不少于1年,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待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2.本土人才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参照享受村专职干部误工补贴。对自愿并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定额补助。同时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其他有关说明
本简章由石柱县临溪镇党群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欧先生:1592377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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