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从2021年3月15日至5月10日,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对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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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来访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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