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交通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我县印发了《石柱县打击道路非法营运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县打击道路非法营运工作目标、重点和具体要求。
《方案》明确,我县将通过两年集中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活动长效机制,实现非法营运“黑车”明显减少,道路运输秩序明显改善,道路运输安全得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及区域。整治重点为: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小型及以上客车;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小型及以上客车。整治区域为:学校、火车站、汽车站周边;石柱—西沱、石柱—马武、石柱—黄水、石柱—忠县等线路;各乡镇(街道)未开通农村客运或深度客运覆盖区域。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综合治理”原则,实行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教委、县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监督指导、宣传教育等工作。2022年11月30日前为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总结提升阶段。
《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各项措施和任务,全力推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执法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做到打击非法营运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共同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推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五彩石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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