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联合开展占用消防通道及“僵尸车”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1·1”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大力营造安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氛围。经研究,决定对长期占用消防通道、公共资源、公共车位、人行通道等区域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俗称‘僵尸车’)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1. 占用消防通道的大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2. 具有“轮胎干瘪无法行驶、机动车号牌缺失、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等特征,无人使用、无人维护并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大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二、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内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21日
四、方法步骤 (一)由街道、社区牵头对辖区内的“僵尸车”及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清理登记,并告知车主或管理人必须在2020年1月14日之前将相关车辆自行处理。 (二)2020年1月14日至1月21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及社区对“僵尸车”及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予以强制拖移,并集中存放。 (三)“僵尸车”及占用消防通道的车主请于2020年4月21日前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相关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车辆,将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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