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拘留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主责主业,创新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自公安部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等级评定工作以来,石柱县拘留所已连续4届被评为“全国标兵拘留所”、连续11年获评“全国一级拘留所”。
加强协作配合
2023年,石柱县拘留所立足教育转化职能,挂牌成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格局。县司法、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配合参与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力构建多元纠纷调解体系,实现调解制度化,调解程序闭环化,调解档案标准化。
去年11月,周某因拖欠务工人员谭某1万余元工资,拒不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规定被司法拘留。入所后,周某以谭某的工资涉及另一合伙人为由,拒不付钱。了解情况后,拘留所第一时间组织启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民警从情、理、法入手,耐心劝导,助其算清信誉账、自由账、经济账,了解自身责任、法律后果。拘留期间,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偿还欠款。出所时,周某感激地说:“一时钻牛角尖,就觉得自己委屈,通过你们的帮助,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据统计,近两年来,石柱县拘留所累计化解各类社会矛盾200余起,其中,经过化解促使被拘留人履行法院判决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开展心理疏导
石柱县拘留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谈话教育及时发现矛盾纠纷,促进矛盾化解,针对个人心理特点开展心理疏导,有效缓解对立情绪,助推矛盾化解。
去年12月,翁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入所后,翁某情绪十分低落,不愿与周围人打交道。管教民警与翁某积极交流沟通,经过多次谈话引导和心理疏导,翁某消除了心理压力,主动向民警敞开心扉,表示会正确认识自己的问题,积极处理矛盾纠纷。翁某出所后,其亲属感受到翁某身上的积极变化,将一面锦旗送到管教民警手中。
“拘留所作为监管场所,很多被拘留人员存在抵触情绪,矛盾纠纷突出。我们不能只履行惩戒职能,更要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所以要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所里。”管教民警说。
发挥示范作用
以法治文明拘所创建为抓手,石柱县拘留所迭代升级劳模创新工作室,打造心理咨询热线、巾帼文明岗等品牌,切实抓好安全文明管理和主题课堂教育,为市内外50余个监所提供矛盾化解、创新管理等经验。
重庆公安监管部门以深入学习推广“石柱经验”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教育感化手段,狠抓专业能力建设,强化协作联动,要求各地成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明确了组织架构、队伍组建、调解程序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内容,为监所矛盾化解全面融入社会基层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石柱县拘留所还围绕“清、正、廉、洁”打造特色清廉文化,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县妇联、纪检委、教育系统等30余个单位到拘留所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劳模工匠人才在全市公安监管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平安石柱 https://mp.weixin.qq.com/s/4c5_STlx_yVTz9Cen2uhIQ |